2024年广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政策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9-12
  • 信息来源:中华山林场莲花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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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人员对象和条件

广水市户籍并在广水市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年满50但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满40但不超过55周岁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首次申领灵活人员社保补贴需提前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就业登记,社保补贴时间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起开始计算。

二、受理程序及所需提供资料

(一)受理程序。凡符合条件的“首次领取”和“中途中断”补贴人员,在办理好“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并完成“社保缴费”的前提下,可“就近就便”在任一乡镇人社中心窗口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承诺表”,在个人承诺栏签字,捺印即可。

(二)所需资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表

2提供当社保费税票

3、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复印件(一卡通)

三、补贴办法

(一)对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坚持“先缴后补”“先认定后补”的原则。

(二)2024年补贴时间段为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至12月,之前年月不予补报。

(三)2023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且符合2024年补贴条件的,只需要在2024年6月或12月之前完成缴费即可,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未缴纳社保经费,灵活就业登记变成无效状态,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待遇等不符合补贴的情况存在,将自动终止补贴资格,如后期又重新符合补贴要求的,需重新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表”进行签字、捺印,经审核通过后方能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本市户籍。在市外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相关政策进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后,可在本市领取补贴。

、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150元/人核定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核定月数给予补贴)。

五、相关事宜及要求

1、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不超过55周岁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与单位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应由用工单位或企业申报缴纳,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3、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六、受理时间

(一)受理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24年6月30日,下半年为2024年12月10日前。

七、注意事项

(一)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对象,需按本公告执行。

(二)领取者本人一卡通保持正常使用。

(三)补贴期内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果个人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需及拨打本人户口所在地咨询电话进行更改。

(四)因领取者本人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正确发放的,领取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

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八、申报地址

1、广水街道办事处各镇办村,社区办理即可

2、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咨询电话:0722-6886858



广水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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