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首页(特别是首页);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或者入伍退伍登记表复印后盖红章),以及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原件;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5、提供电子登记照。任意照相馆均可拍照,规格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52像素×440像素,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头部占图像尺寸的三分之二)。建议大家提前把照片拍摄好,以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6、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书请在社区领取;
7、申领时间:由办事处根据各村、社区档案完成情况分片分村办理,村社区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办理时请戴好口罩,自觉排队,有序办理。
2、为避免人员扎堆,请严格按照时间办理,若有急事需提前办理,请提前与社区联系,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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