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办事指南 |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7号 |
申请条件 |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申请: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审核: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于登记的信息予以核查。 3、办结:县民政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芦兴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芦兴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袁珍珍, 联系电话:0722-6284238。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录入三留守系统,做好跟踪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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