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人: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资料:1、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证
4、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此证明)
申请程序:1、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携带申请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民政部门受理残疾人申请,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材料是否齐全。
3、审批:申请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
4、决定:县级民政部门依托低保信息系统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低保身 份进行核实。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 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芦兴社区,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芦兴社区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袁珍珍, 联系电话:0722-6284238。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做出申请两项补贴资金的准予与不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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