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现将2022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内,以及在本辖区内高中和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均要参加兵役登记;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二、登记方法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或者关注 “中国民兵”、“湖北征兵”微信公众号;
(二)按要求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三、责任追究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子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湖北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学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手续等相关手续时,将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市级兵役机关。
(三)根据 《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开学前返回原籍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四、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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