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合作公司财务监督组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24-09-13
  • 信息来源:广水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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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监督组负责对乡村合作的财务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一、对公司收入进行监督,监督应收尽收、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二、对公司支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每笔支出真实、合规。严禁将村务支出转嫁到合作公司。

三、监督公司报账员按要求及时报账记账,确保账款、账证、账实相符。

四、财务监督组每季度检查公司财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反馈,并督促整改。

五、督促公司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状况,按规定公开资产负债表、利润及科目余额表年终公开公司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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