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补贴对象为具有铁板桥社区户籍,为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其中,高龄老年人是指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是年满60周岁以上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为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由个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持医疗卫生机构对申请人身体状况的鉴定结果,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救助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向铁板桥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高龄津贴。
发放对象为广办铁板桥社区户籍在广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向铁板桥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由铁板桥社区委员会受理。高龄老人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向广办铁板桥社区居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授权书。
政策咨询电话:0722-628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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