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全面禁鞭
  • 发布时间:2025-02-25
  • 信息来源:广水街道铁板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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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自2020年10月1日,广水市城市规划区全面禁鞭工作启动以来,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禁鞭号召,自觉遵守禁鞭规定,禁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春节即将临近,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过上一个安静、安全、祥和的春节,市委、市政府将持续对违规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一旦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是党员干部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为了大家的安全,为了大家的健康。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理解禁鞭决定,支持禁鞭工作,遵守禁鞭规定,自觉远离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家园。不买鞭、不放鞭、不运鞭,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生活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相关法律法规:

一、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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