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下列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一年内家庭收入扣减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可认定为支出型贫困家庭)。
所需资料:
1.临时救助审批表(填写家庭所有成员基本情况,有申请人、民政专干、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手印,加盖公章)
2.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3.家庭(个人)遭遇困难证明材料:
(1)急难型救助对象提供遭遇困难事项证明,先救助,后补资料。
(2)支出型救助对象提供:
①书面申请书(家庭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字和手印,可附村社区调查证明);
②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申请人签字和手印,专干签字,特困和低保户不需要该项);
③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等)、残疾证、学生证明(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出具在校读书证明)、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证明、病历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医疗支出药费单据、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④家庭财产授权核书(所有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签字手印,专干签字,特困和低保户不需要该项)。
⑤因患大病的须填写《因病致贫认定书》(申请人和专干签字,特困和低保户不需要该项)
咨询电话:西河社区0722-6416748,广水办事处民政办:0722-6424326
监督电话:广水市民政局救助局0722-6244100
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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