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办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4、半专为主、专群结合。
四、队伍组建及物资储备
全办涉林面积4.2万亩,村8个、社区7个。街道办事处组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中一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4人,主要负责日常宣传、巡逻及小型火情的临时调度处置;二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30人,主要负责较大火情的应急救援支援;三级应急队伍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每村、社区20人,主要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山场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巡逻、值守及火情报告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对护林防灭火所需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并配备护林防灭火宣传巡逻车1台,各涉林村、社区配备1-2台风力灭火机,灭火工具(铁锹、拖把)若干,常态化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和巡逻。
五、工作预案
1.组织领导。调整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全平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和部门负责人、涉林村社区书记为成员,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执法中心三中队队长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国家《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3.预防规划。在林区居民点、厂矿企业、医院、加油站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在土门村、九皇社区、车站社区、芦兴社区、流沙冲社区、铁板桥社区等防灭火重点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重点区域所在村、社区要制定紧急疏散预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消除可燃物,建设防火阻隔系统,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5.队伍准备。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备战状态,当扑火力量不足时,以就近增援为主。指挥部每年组织1--3次扑火指挥、扑火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践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群众安全避火常识。
6.物资保障。根据森林防火要求,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全办共配备17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00把铁锹以及其他必需的物资,分级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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