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制定依据
制定本预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随州市抗旱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办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指降雨引发的山洪、堤坝垮塌、滑坡等灾害)、渍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广办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 坚持以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消防大队,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抗灾的重要力量,主要担负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5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办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需求。
1.4.6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广办设立常设性防汛抗旱指挥部,广办各村(社区)设立非常设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突发性的应对工作。
2.1 广办防汛抗旱指挥部
广办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办的防汛抗旱工作。广办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办防办),广办防办设在广办农口。
2.1.1 广办防指组成
广办防指由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广办副书记、纪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等领导任副指挥长。党政办、人武部、司法所、平安建设办、公安分局、农口、经济发展办、民政办、财政所、综合执法中心、城建办、白泉医院、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电信分局、各村书记、主任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广办防指成员。
2.1.2 广办防指职责
广办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场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防汛抗旱政策、法规,拟定全办防汛抗旱的防御洪水方案和调水方案,审批广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办雨情、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办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和全社会参与防汛抗旱的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工作。
2.1.3 广办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广办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的行动,组织民兵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抗洪救灾任务。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治安保卫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危害防汛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防汛抗旱设施以及水事纠纷等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案件,维持非常情况下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治安秩序。负责非常情况下水利工程爆破炸药的供应与管理。
党政办:负责正确把握全办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农口:负责掌握防汛排涝中的重大灾情和对减轻灾害的具体指导,负责遭遇大洪、大旱灾害后,组织恢复农业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的指导。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物资的计划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的申报立项、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核实提供农业旱、涝灾害信息,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指导灾后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民政办:负责洪涝旱灾灾情的核实,发布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广办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洪涝、旱灾后灾民口粮的调拨和供应。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筹集与调拨,编制和实施全办防汛抗旱经费和救灾经费的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综合执法中心一、二中队: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勘察、监测和防治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三中队:负责组织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组织防洪抗旱预案、抢险预案的编制工作;处理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组织落实广办重点水毁工程修复,督促广办相关单位完成水利设施水毁修复;负责组织洪水、旱情的监测、预报和管理;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广办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林材的保障和供应,组织林业抗灾自救工作。
城建办:负责城乡建设规划与防洪规划的统一性,协助解决城镇防汛抗旱规划有关问题,指导城广办市政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协助影响水库、河道防洪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设施防洪安全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人员、物资及设备运输交通保障;协助防汛公路的维护,负责紧急情况下抢修、抢建应急交通设施。
白泉医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及时预报,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适时组织人工降雨。
供电所:负责防汛抗旱电力的调度供应和电力保障,紧急情况下抢险、抢建应急电力设施。
邮政分局:负责防汛抗旱邮件、信件及时准确传递。
电信分局:负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中小型水库的通讯畅通,负责紧急情况下抢修抢建应急电信通讯设施。
2.1.4 广办防办职责
承担广办防指的日常工作。具体安排全办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办的防御洪水方案、重点地区抗旱预案,协助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中小型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督促各村(社区)制定本村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方案,制定小型水库防汛预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清除河道、水库范围内的行洪障碍;负责广办防汛抗旱资金的分配计划,负责广办防汛物资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汛期防汛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组织会商,随时提出应急措施,当好决策参谋;负责水、雨、工情和水、旱灾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
2.2 广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广办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广水市防汛抗旱指挥和广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指挥广办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广办农口,其主要职责:负责广办辖区内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御、抗旱预案的编制与监督实施;组织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广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负责水雨情和水、旱灾情的收集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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