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全有效地处置森林火情、减少火情或火灾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结合历年扑火工作经验,特制定我村处置森林火情灾的预案:
一、组织领导。以村为主,村镇结合的原则,分梯队做好扑火准备,并由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调动,联防联控,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第一梯队,由着火地所在村的突击队员和村干部组成,负责扑救辖区内的火情,并随时将火情扑灭情况报告镇政府防火指挥部。半小时内未扑灭的启动第二梯队。
第二梯队,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请示出动第二梯队支援,第二梯队由镇当日值班干部和驻村干部组成迅速赶赴火情现场扑火。2小时内未扑灭的启动第三梯队。
第三梯队,以全镇干部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当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或第一、第二梯队仍不能完成扑火任务时,请示镇防火指挥长可调集第三梯队参加扑火。
二、火情处置。村值班人员或其他干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问清着火的准确地点和赴火场路线,并立即通知其他村干部和防灭火队员迅速集结赶赴火场。同时向毗邻村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通报和报告情况。
扑火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安全,队员要相互照应,决不可发生次生事故,火情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更新上报火情处置报告表,火情火灾扑灭后,必须留下一定数量的人员做好防守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三、通讯联络。做好与电信移动公司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火情现场与村指挥部、镇指挥部之间通讯畅通无阻。
四、后勤保障。后勤服务人员,要保证扑火所需工具与食品的调配供应,为扑火人员提供交通保障。
五、火案查处。森林火情事故发生后,村要及时联系积极配合森林公安派出所或当地行政公安派出所,立即开展火因调查,真正查明火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及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郝店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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