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村2022年度随州光伏电站第一批收益资金分配项目 | ||||
根据郝店政府乡村振兴办对光伏收益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要求,结合我村异地搬迁点脱贫对象情况,经村委会提议、商议并通过村党员、村民代表审议、决议,将镇乡村振兴办分配的光伏收益7600元,用于困难户补助和公益性岗位支出。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内容 | 用工时间 | 补助资金 |
王*林 | 4203981972******32 | 病困补助 | 3100元 | |
李*付 | 4222241961******15 | 护路员 | 3个月 | 1500元 |
曹*庆 | 4222241963******19 | 护路员 | 3个月 | 1500元 |
叶*德 | 4222241949******15 | 护路员 | 3个月 | 1500元 |
合计 | 7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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