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原则
  • 发布时间:2026-06-09
  • 信息来源:郝店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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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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