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店村2022年1月森林防火戒严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4
  • 信息来源:郝店镇郝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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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绿色园林城市号召,严格落实市森林防火戒严令要求,在此,向全体村民发出森林防火戒严通知:

1.戒严期间,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戒严区域实施烧荒、电网狩猎、焚烧农作物、焚烧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林地火灾的用火行为。

2.在戒严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并服从林木、林地经营者和各类巡查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

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戒严区域,其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林木、林地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4.进入戒严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源隐患。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6.凡违反本戒严令规定的,由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广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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