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店镇关于同意郝店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郝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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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调整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同意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3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社区

名称

居民小组名称

户籍户数

户籍

人口数

包含区域

备注

街道社区

第一居民小组(1网格)

360

730

东至中心路南至加油站西至河边 北至工商所

街道社区

第二居民小组(2网格)

414

699

东至中心路南至工商所西至河边 北至停车场

街道社区

第三居民小组(3网格)

251

622

东至中心路南至停车场西

西至上园子河 北至岗上塆

特此公告。

附件:街道社区社区居民小组辖区范围示意图(附示意图)



郝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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