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导办、帮办、代办的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导办服务
第二条 导办服务是为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咨询需求的服务。
第三条 郝店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来办群众的导办工作。
第四条 导办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回答办事群众有关问题;助办事群众在自助服务区办事;帮助办事群众填单、安装政务服务APP、扫描政务服务微信二维码等;引导办事群众到拟办事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章 帮办服务
第五条 帮办服务是为帮助下岗再就业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办理相关业务提供的服务。
第六条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来办群众的帮办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协办。
第七条 帮办人员的主要职责为告知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的规定和办事流程:帮助服务对象完善资料;对接窗口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便民服务大厅将提供免费打印、复印服务。
第四章 代办服务
第九条 代办服务是对镇委镇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城建重点工程提供无偿代办服务,以重点项目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方、便民服务大厅和上级审批部门窗口同心协力,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审批问题,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第十条 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主要负责相关事项代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医保、人社、综治等窗口工作人员要对接上级各单位窗口,按照职责协同办理代办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代办人员的主要职责:向服务对象讲解拟办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办事流程;准备和整理拟办事项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在第一时间将代办事项纳入上级各部门窗口的办事程序。
第十二条 对涉及多个部门或窗口的事项,便民服务大厅要积极同市政务服务大厅汇报协商,请求帮助全程协调相关事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导办、帮办和代办人员,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熟悉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布局、业务范围、办事流程,做好与办事窗口相关人员的有效对接,以热情的态度、文明的礼仪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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