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燃气用户:
近期,多地连续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十堰“6.13”、沈阳“10.21”、银川“6.21”燃气事故教训,悲痛场面历历在目。为加强安全意识,防范控制用气风险,燃安办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燃气不得在地下、半地下封闭的环境下使用。如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源和火源,打开门窗通风,疏散人员,室外拨打应急抢险电话。
2.用户不得使用报废、超期未检钢瓶,应使用检验合格的、带有二维码的钢瓶。钢瓶不得靠近火源、暴晒、加热;切勿将装有液化气的钢瓶倒卧、平放、摔砸或者露天堆放。
3.用户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器具。餐饮等经营性企业应使用“三件套”(金属波纹管、自闭阀、报警装置)。
4.换装钢瓶时,一定要进行检漏检查。查看管线是否完好,一听、二闻、三查。可用肥皂水在阀门接头,管线连接等部位进行涂抹,无问题后,再行启用。
5.居民用户加装燃气金属连接软管、自闭阀、报警装置(简称“三件套”);瓶装液化气除安装“三件套”外,使用国家标准固定式调压器(GB35844-2018)。
请您及时更换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安全装置,同时牢记燃气安全使用知识:
1.燃气具安全使用年限应为8年,不要使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燃气具。
2.使用灶具和热水器时,请打开窗户、排气扇或换气扇,以保持内空气对流,使燃烧废气顺利排出室外,以防通风不良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3.使用完燃气后请及时关闭炉具阀门。长期外出时,请关闭燃气进户总阀。
4.日常检查并保养户内燃气设施,包括管道是否出现漏气或锈蚀,连接管是否老化、燃气具是否超期、烟管是否脱落或破损等,可用肥皂水在阀门接头,管线连接等部位进行涂抹。
5.若长期没有检查(超过2年),请即时致电燃气公司预约安全检查。
6.燃气泄漏时,打开门窗、关闭总阀、熄明火、禁止开关任何电器。
7.燃气具旁切勿放置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燃气具使用时外出或就寝。
8.严防小孩擅动燃气具,以免操作错误引起烫伤或火灾。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放在首位。为了美满生活、幸福安康,让我们共同努力,提升安全用气意识,营造安全用气氛围,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广水市燃气管理委员会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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