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店镇严家湾村首问责任制度
  • 发布时间:2026-04-30
  • 信息来源:郝店镇严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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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到本单位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项,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负有为其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把群众引导到综治中心主任处,及时协调办理。

三、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要及时上报镇级综治中心,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对群众一般性咨询,要做到全面,细致介绍,让群众满意: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首接责任人除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还应明确告知办理的人员。承办人员必须按服务承诺和时限的要求提供服务。

四、村党支部书记是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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