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农业生产和各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抓扶贫工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处理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
(一)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二)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
(三)无下设部门(单位)。
(四)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一)2026年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预算由1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2.无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2026年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管理人员96人。
1.核定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20名。
2.实有人员96人,其中:在职在编44人;离休0人;退休48人;编外长聘2人;其他人员5人(以钱养事2人,公益性岗位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总预算3891.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7.41万元,上年结转1404.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9.15万元,同比增加50.1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增多。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758.75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11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1288.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
(二)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总预算389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1299.15万元,同比增加50.1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增多。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487.41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404.14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88.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758.75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共公共服务支出841.95万元;国防支出5.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万元;教育支出1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3.36万元;农林水支出39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5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3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19万元;资本性支出1609.88万元;对企业补助206.02万元;其他支出356.95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920.91万元;运转类支出129.7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2840.95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3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263.44万元,同比增加67.5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增多。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88.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3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263.44万元,同比增加67.5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城乡社区支出增多。
1.财政拨款支出:一共公共服务支出736.69万元;国防支出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1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6.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3.42万元;农林水支出28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7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3.99万元,较上年减少222.28万元,同比减少14.1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122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91万元,运转经费64.22万元,项目支出358.5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11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115.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共公共服务支出736.69万元;国防支出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1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6.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6万元;农林水支出14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4.62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同比减少0.0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在职人数减少,故公用经费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805.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5.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58.7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93万元;资本性支出3.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17.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同比增加4.71%,主要原因是:2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费用均为9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万元,单位安排2.2万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故元今年单位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没有此费用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没有此费用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同比增加13.33%,主要原因是:2年预算费用均为9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万元,单位安排2.2万元,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元,故今年单位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四)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故无增减比例。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788.8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5.82万元,同比增加490.3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增多。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88.82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0.82万元;农林水支出138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7.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94万元,同比增加50.16%,主要原因是:将员工福利费放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故此有所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3.51万元。
其中:办公费2.81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水费2.51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4.4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维修(护)费15.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4.08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采购总预算2.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同比减少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较去年减少。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65万元,较上年增加2.6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划今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划今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同比减少8.62%,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较去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郝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8565.3万元,较上年减少35.2万元,同比减少0.00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产老旧报废。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185.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同比减少0.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减少;固定资产976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同比减少0.00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产老旧报废。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60013.26平方米,价值797.43万元;土地4981平方米,价值0.6万元;车辆4辆,价值6.7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5.1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789.26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单位资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30.18万元,较上年增加8.18万元,同比增加37.1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故接待费相应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没有此费用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因没有此费用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同比减少26.67%,主要原因是:2年预算费用均为9万,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万,单位安排2.2万,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单位安排3万,故今年单位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27.98万元,较上年增加8.98万元,同比增加47.2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故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三)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建好建强乡村振兴基层战斗堡垒;紧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负责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年度目标为扎实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抓好基础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促进经济发展;负责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长期目标1:深入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建好建强乡村振兴基层战斗堡垒;紧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负责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体指标设置为:
1.运行成本:公用经费控制: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会议费控制率≤10%、“三公”经费变动率≤50%。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2.管理效率:战略管理:中长期规划相符性:根据年度计划,基本符合中长期规划;预算编制:内容科学严格按照部门支出,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预算,预算调整率≤10%;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95%、结转结余=0%、政府采购执行率≥80%、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90%;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00%、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监控开展率100%、绩效评价覆盖率100%、评价结果应用率≥90%;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配置符合标准、处置手续严格按照流程;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3.履职效能:经济指标完成率≥95%,城镇创卫管理工作达标,保持国家卫生镇荣誉,林业工作确保不出现较大火灾。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4.社会效应:社会效益:群众平安幸福感不断提高,企业营商环境、群众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群众环保意识有效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5.可持续发展能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2%;科技支撑:加强运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更加系统化。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6.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95%;联系部门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三)年度目标1:扎实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抓好基础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促进经济发展;负责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具体指标设置为:
1.运行成本:公用经费控制: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会议费控制率≤10%、“三公”经费变动率≤50%。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2.管理效率:战略管理:中长期规划相符性:根据年度计划,基本相符中长期规划;预算编制:内容科学严格按照部门支出,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预算,预算调整率≤10%;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95%、结转结余=0%、政府采购执行率≥80%、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90%;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100%、绩效目标合理、绩效监控开展率100%、绩效评价覆盖率100%、评价结果应用率≥90%;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配置符合标准、处置手续严格按照流程;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3.履职效能:经济指标完成率≥95%,城镇创卫管理工作达标,保持国家卫生镇荣誉,林业工作确保不出现较大火灾。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4.社会效应:社会效益:群众平安幸福感不断提高,企业营商环境、群众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群众环保意识有效提高;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5.可持续发展能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储备率≥2%;科技支撑:加强运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更加系统化。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6.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满意度≥95%;联系部门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为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城乡社区事务项目”
1.主要内容是:该项目主要为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城乡环卫保洁、垃圾转运、绿化服务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维护等支出,完善公共实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26年预算安排643.54万元,其中:111.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9.9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城乡环卫保洁、垃圾转运、绿化服务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维护等支出,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成本指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总成本≤643.54万元。
产出指标:集镇垃圾清扫清运保洁≥144936平方米,清运垃圾月产预估量约400吨,绿化养护面积143138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维修10处;胡花线提档升级长度7.98km;清扫标准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垃圾清运完成率100%,灌木成活、修剪95%,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道路工程提档升级验收合格;完成时效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居民环卫保洁自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不断改善,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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