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郝店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救援能力,保护全镇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21〕19号)精神,成立郝店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作为队伍组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本镇辖区内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风险(如火灾、洪涝、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确保队伍具备应对群众身边突发险情的能力。以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为核心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让群众在应急处置中感受到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队伍的组建和职责
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专兼结合、立足实际、资源整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核心是有效应对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筑牢基层应急救援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实现与上级救援力量、周边乡镇及社会资源的有效衔接,规模、功能、保障、管理逐年不断完善,逐步形成 “专业队伍 + 社会力量 + 群众参与”的多元救援体系。
承担本镇范围内的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自然灾害救援等救援任务。队伍具体职责:
消防、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负责辖区内一般火灾独立扑救、较大及以上火灾的前期处置;负责极端天气(如暴雨、山洪、冰冻雨雪天气)的预警传递、群众转移、临时安置等工作;负责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受困人员搜救、临时排险等任务。
森林火灾、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负责森林火灾的防火巡查、早期扑救,在火势不可控的情况下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负责排查辖区内河道、水库、堤防、低洼地带等防汛隐患,接到暴雨、洪水预警后,迅速集结队伍,赶赴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险情,在险情不可控情况下及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负责旱情时的物资调配、做好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保障等工作。
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战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
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处置事项。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调度、集结、协调等综合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集结赶赴现场,各队员务必听从指挥,快速、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确保自身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镇平安建设办牵头负责后勤、物资、车辆等保障工作,任务完成后,立即将相应设备归还入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