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李店镇红卫村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一、积极主动地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事项。
二、严格按照受理事项的情况分类和中心内部运行程序,保管好受理人转交的申请事项等有关材料,全程跟踪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协调、督促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各类事项高效办理
结。
三、对具体承办、接办的事项,进行复核无误后,及时将最终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四、做好受理事项的登记造册和归档等工作。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推诿回避,对群众反映的突发问题要做好启发疏导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处置和解决。
六、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村级便民服务室管理制度
一、设立村便民服务室,村委会主任任服务室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会计、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服务室工作人员。
二、服务室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三、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四、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五、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六、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八、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九、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十、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礼、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1、负责登记受理村民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等事项的咨询和解释;负责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2、确定2人以上的代办员,实行值班制,同时,开通联系电话,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通过受理、代办(上报)、回复三个环节,无偿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代办事项的办理程序、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并编印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资料向村民公开。
5、村民来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办理事项等,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如非服务责任人,应当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工作人员或告知有关情况。
6、服务热情周到,实行“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的服务标准,工作高效优质,做到工作无差错、无延误、无积压,使办事村民满意。
7、实行代办承诺制,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代办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事项,承诺代办时限;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8、对违反工作制度,存在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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