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低收入妇女"两癌"申报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5
  • 信息来源:李店镇双河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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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1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万元救助金,缓解农村妇女因病致贫返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开展2021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对象

(一)确定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截至2021年7月31日,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

(二)重点救助对象。经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

二、规范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项目实施县妇联。

3.项目实施县妇联定期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区待救助“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县级妇联、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上报市级妇联。

4.市级妇联收集汇总县级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以及信息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将本地区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

5.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汇总、复核申报人员信息,将救助申报人数统计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省级妇联要压实本地区资金和项目执行及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责任组织市县妇联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市县妇联扎实做好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摸清本地救助需求,确定本地救助对象,从严把好申报入口关,不得虚报错报。

(二)做好信息审核。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确认。各级妇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申报对象的信息审核,严把审核关,申报环节不得降低救助标准,确保申报对象完全符合救助条件。

(三)报送申报人数。确定申报人数后,各省(区、市)妇联和兵团妇联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申报人数统计表(附件4)加盖省级妇联公章,纸版报送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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