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周*,女,现年4*岁,全家1口人,刘*因精神病2级不能务工,医疗费用高,丈夫离婚,生活特别困难。
上述家庭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个人申请和村委会的调查核实,经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同意上述农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现予以公示。
如有疑问和情况反映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
骆店镇草店村
2023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