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范围
凡户籍在广水市行政辖区内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二)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审批程序
高龄补贴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依申请审批后发放。根据个人申请,凭有效证件,即:二代身份证和农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填报《广水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呈报表》,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镇办民政办审核,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批。
四、发放办法
(一)按季度动态管理发放,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二)享受高龄补贴人员死亡或者外迁的,由村(居)委会会同公安部门(基层派出所)将死亡或有关户籍变动情况及时向镇办民政办报告,并从次季度起停止发放补贴,新增对象从批准之月起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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