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高龄补贴”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9-28
  • 信息来源:骆店镇草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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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范围

凡户籍在广水市行政辖区内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

(二)高龄补贴发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审批程序

高龄补贴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依申请审批后发放。根据个人申请,凭有效证件,即:二代身份证和农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填报《广水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呈报表》,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镇办民政办审核,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批。

四、发放办法

(一)按季度动态管理发放,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二)享受高龄补贴人员死亡或者外迁的,由村(居)委会会同公安部门(基层派出所)将死亡或有关户籍变动情况及时向镇办民政办报告,并从次季度起停止发放补贴,新增对象从批准之月起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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