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家庭直系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占寄宿生总数的15%。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惠民惠农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家庭直系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占寄宿生总数的15%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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