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注销(协办)
  • 发布时间:2024-05-27
  • 信息来源:骆店镇东方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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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注销(协办)

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服务对象

自然人

申请条件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含宣告死亡、失踪),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

申请资料

1、死亡证明

2、监护人证明

3、身份证

4、户口簿

5、注销申请

申请程序

受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审核:1、对申请人遗失声明等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结:盖章并报镇(乡)政府复核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陆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骆店镇人民政府东方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残疾人证注销(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骆店镇东方村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东方村, 联系电话:18250543529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

材料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出具准予办理通知书,并将资料转报镇(乡)政府进行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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