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精神卫生法》 2018年4月27日修正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
申请资料 | 1、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 2、个人信息补充表 3、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
申请程序 | 1、申请,申请人填写信息完整,上传资料、扫描件,清晰可见。 2、受理,查看申请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不齐全的告知其补齐补证材料。 3、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决定,依据审查结果出具精神障碍疾病证明。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陆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XX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者XX镇人民政府—XX社区或者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骆店镇陡坡村卫生室; 联系人:郭*翠, 联系电话:180*****6763。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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