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困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4-01
  • 信息来源:骆店镇骆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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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 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2024年广水市农村分散、集中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666元,月护理标准为358元,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街道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全村(社区)纳入特困人员9人,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举报。

户主姓名月生活补助月护理标准住址
王*朝727.0391.0骆店社区三组
周*章727.0391.0

双塘村五组

吴*荣666.0358.0

骆店社区五组

汪*龙666.0358.0

骆店社区三组

吴*炼666.0358.0骆店社区六组
吴*千666.0358.0骆店社区六组
吴*强666.0358.0骆店镇农村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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