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3343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骆店镇骆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发文字号
20211018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0-18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市惠企政策
  • 发布时间:2021-10-18
  • 信息来源:骆店镇骆店社区居民委员会
  • 【字体:


1、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受理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22-6245337。

2、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受理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22-6245337。

3、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受理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22-6245337。

4、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受理期限20211220日止;受理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22-6245337。

5、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受理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0722-6245337受理期限20211220日止。

6、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20%(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10%),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受理科室:就业局创业办,联系电话:0722-6258898。

7、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加大稳岗返还力度

    受理科室: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722-6233906.

广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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