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机购置补贴申报 |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
办理主体 | 镇人民政府 |
受理条件 | 个人购买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农业合作社购买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原件,法人代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镇农机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 镇便民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农机购置补贴申报流程图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
在线办理链接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