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我村星级美丽乡村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生活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要有树新风的理念。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不沾“黄毒赌”,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传销活动;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建设团结和睦家庭。
二、要有爱邻里的情怀。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三、要有优生态的习惯。共同维护村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草木花卉,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护林防火,道路河道两侧不得堆放柴草、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圈养家畜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
四、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认真做好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 ,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臭水沟,无黑臭河(塘),杂物堆放有序。
五、要有强担当的责任。对于各类隐患、矛盾纠纷以及各种可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告知村民小组长或村干部;对于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积极主动有为,及时劝解阻止。红白喜事产生的垃圾,自行及时处理。
六、要有守法律的观念。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不得擅自立线杆、在公共场地设置广告、张贴宣传品。
七、要有广参与的意识。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坚持从本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全体村民共同利益出发,认真提建议、作决策、选干部。
八、要有重奖惩的举措。凡违反本章程的,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对行为人酌情作出劝导制止、批评教育、公示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以及取消或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等相应处理决定。对于表现突出、自觉遵守章程的户主村两委每年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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