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以便更好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8 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紧紧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建设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监测对象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执行,除到村的衔接资金外,其余衔接资金由镇办统筹并按要求使用。在保证衔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规范衔接资金的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现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如下衔接资金分配方案:4万元用于解决石堰村发展产业;5万元用于联兴村产业奖补;8.76万元用于奖补监测对象户发展产业。请严格按照政策逐项分类实施,分批进行,并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附件: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
广水市骆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
县(市)名: 广水市
序号 | 项目类别 | 建设内容及效益 | 建设地点 | 投入资金(万元) | 责任人 | 是否 是项 目 库 中的 项 目 | ||||||
镇办名 | 村名 | 总投资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 ||||||||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贷款贴息 | 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 项 目 管理费 | 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补助资金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一 | 产业发展 | |||||||||||
骆店镇 | 石堰村 | 4 | 4 | 周剑 | 是 | |||||||
二 | 产业奖补 (到户) | 截至7月11日系统中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 象产业奖补(共1456 人,人均700元) | ||||||||||
骆店镇 | 8.76 | 8.68 | 0.08 | 周剑 | 是 | |||||||
三 | 产业奖补 (到村) | 奖补有一定的产业基 础的村 | ||||||||||
骆店镇 | 联兴村 | 5 | 5 | 周 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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