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脱贫专项衔接资金”的分配方案
  • 发布时间:2022-09-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骆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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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以便更好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8 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9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紧紧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建设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监测对象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执行,除到村的衔接资金外,其余衔接资金由镇办统筹并按要求使用。在保证衔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规范衔接资金的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现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如下衔接资金分配方案:4万元用于解决石堰村发展产业;5万元用于联兴村产业奖补;8.76万元用于奖补监测对象户发展产业。请严格按照政策逐项分类实施,分批进行,并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附件: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

广水市骆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拨付明细表

(市)名: 广水市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内容及效益

建设地点

投入资金(万元)

责任人

是否 是项 目 库 中的 项 目

镇办名

村名

总投资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贷款贴息

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项 目 管理费

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补助资金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产业发展















骆店镇

石堰村

4


4




周剑

产业奖补 (到户)

截至7月11日系统中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 象产业奖补(共1456 人,人均700元)














骆店镇


8.76


8.68



0.08

周剑

产业奖补 (到村)

奖补有一定的产业基 础的村














骆店镇

联兴村

5





5

周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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