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广财发〔2023〕11号)、乡村振兴局(广乡振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23年度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产业项目,针对现阶段产业扶持政策由脱贫攻坚期间到村到户为主,逐步向到镇到村为主转变,建设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监测对象户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加快项目实施的同时,资金执行“一本通”申请拨付程序,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切实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现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如下:市级统筹项目30万元用于发展红桥等四个村中药材产业;20万元支持联合、三桥两村合作公司发展;镇级统筹项目20万元,由镇政府统一调配,用于支持团结等8个村发展中药材产业奖补;26万元支持石堰村等7个村巩固脱贫成果短板弱项;5.39万元用于监测对象户发展产业奖补;10万元用于鲁班易地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请严格按照政策逐项分类实施,分批进行,并配合市第三方监理公司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附:骆店镇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表
广水市骆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骆店镇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表 | ||||||||
序号 | 执行 对象 | 项目 | 镇办名 | 村名 | 衔接资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责任人 |
1 | 市级统筹项目 | 发展产业(4村连片中药材种植) | 骆店镇 | 天堡、双塘、 红桥、联合 | 30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镇中药材产业园 | 200 | 周 剑 |
2 | 合作公司 | 随州香稻种植及其他产业项目 | 骆店镇 | 联合村 | 10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区域香稻种植示范基地 | 100 | 周 剑 |
3 | 合作公司 | 随州香稻种植及其他产业项目 | 骆店镇 | 三桥村 | 10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区域香稻种植示范基地 | 100 | 周 剑 |
4 | 镇办统筹项目 | 产业发展 | 骆店镇(20万元) | 陡坡村 | 2.93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镇中药材产业园 | 200 | 周 剑 |
联兴村 | 2.816 | 周 剑 | ||||||
桥头村 | 3.64 | 周 剑 | ||||||
东方村 | 2.814 | 周 剑 | ||||||
石堰村 | 1.62 | 周 剑 | ||||||
团结村 | 4.09 | 周 剑 | ||||||
三桥村 | 1.67 | 周 剑 | ||||||
石何村 | 0.42 | 周 剑 | ||||||
5 | 巩固脱贫成果 | 巩固脱贫成果短板弱项 | 骆店镇 | 联兴村 | 4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发展_生产项目_2023年骆店镇高粱种植 | 20 | 周 剑 |
骆店镇 | 远景村 | 4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发展_配套设施项目_2023年骆店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 5 | 周 剑 | |||
骆店镇 | 桥头村 | 4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发展_生产项目_2023年骆店镇高粱种植 | 20 | 周 剑 | |||
骆店镇 | 草店村 | 2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区域香稻种植示范基地 | 100 | 周 剑 | |||
骆店镇 | 社山村 | 4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区域香稻种植示范基地 | 100 | 周 剑 | |||
骆店镇 | 天堡村 | 3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区域香稻种植示范基地 | 100 | 周 剑 | |||
骆店镇 | 石堰村 | 5 | 广水市-骆店镇_产业项目_产业发展_2023年骆店镇中药材产业园 | 200 | 周 剑 | |||
6 | 三类监测户 | 产业帮扶 | 骆店镇 | 5.39 | 三类监测户产业帮扶 | 5.39 | 周 剑 | |
7 | 易地搬迁点 | 基础设施 | 骆店镇 | 鲁班安置点 | 10 | 区间道路整修、花坛建设等 | 10 | 周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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