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广财发〔2023〕11号)、乡村振兴局(广乡振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23年度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产业项目,针对现阶段产业扶持政策由脱贫攻坚期间到村到户为主,逐步向到镇到村为主转变,建设项目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监测对象户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专项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加快项目实施的同时,资金执行“一本通”申请拨付程序,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切实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现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如下:市级统筹项目30万元用于发展红桥等四个村中药材产业;20万元支持联合、三桥两村合作公司发展;镇级统筹项目20万元,由镇政府统一调配,用于支持团结等8个村发展中药材产业奖补;26万元支持石堰村等7个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短板弱项;5.39万元用于监测对象户发展产业奖补;10万元用于鲁班易地安置点基础设施维修。请严格按照政策逐项分类实施,分批进行,并配合市第三方监理公司组织专班进行验收。
广水市骆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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