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马坪镇峰山村晒场建设项目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29号)社会事业类在村域内实施、投资额不超过400万元的要求,由广水市马坪镇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马政审批服务[2023]2号),建设单位为广水市马坪镇峰山村村民委员会。项目位于广水市马坪镇峰山村境内,拟使用林地面积0.2248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经现场核实,结合《广水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及广水市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图斑监测工作底图数据库分析,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其规范规定的用地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水市林业局反映。
受理部门:广水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722-6232135
0722-6885923
地址:广水市平洑路林业局(城派所旁)
2024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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