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子岗村村务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4-27
  • 信息来源:马坪镇棚子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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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棚子岗村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镇政府委托农经站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账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办事处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市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账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账办事处记村钱办事处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账、集中会审做账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账员和总账会计集中报账会审做账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账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账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账,编报  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账;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办事处农经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2、报账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账、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3协助总账会计核对账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办事处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办事处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办事处农经站入库,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账进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办事处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办事处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 2-1. 5倍测算,由办事处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22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账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办事处农经站审核,报办事处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账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5村其他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办事处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账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账,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账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总账会计与报账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账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账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账员从总账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账员应及时向总账会计报结账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办事处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办事处农经站审核,报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他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账。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办事处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账会计保管)。

      第六章  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  村报账员向总账会计报账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账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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