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全市农民朋友们:
为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实现“藏粮于地”战略,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2022 年我市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继续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补贴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农村土抱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给子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中投补贴资金的依据。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财政所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作为奋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 69.79元/亩、补贴标准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规模和经过镇(办)政府组织摸底、申报,农业农村、经管部门核实、汇总、市政府审核确认的耕地面积为测算依据,由市财政部门测算得出。
四、补贴发放。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农户“一本(卡)通”。您可持“一本(卡)通”到附近的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为了保障您的切身利益,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各种应缴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尽可能亲自领取补贴资金。并妥善保管好“一本(卡)通”。
五、监督方式。欢迎您对自身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权益进行维护并对我市补贴工作进行监督,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22-6243026 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722-6237533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在享受党的惠农政策的同时,要主动保护耕地地力,不露天焚烧秸秆,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建设幸福美好的家园。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广水市财政局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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