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5·25”强降雨防范工作教训,有效应对暴雨、台风、洪水、山洪及地质灾害等突发灾害,提升马坪镇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科学有序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人员转移原则
转移避险时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安置路线,并在明白卡上标注。
二、转移避险领导小组
镇成立转移避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农办、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交通站、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供电所、卫计办、卫生院、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防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转移避险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员避洪避险梯度转移方案
(一)一级转移
一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最危险区域的人员。指生命安全受到汛情或台风威胁的人员,如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水库下游、一般洪水风险线以内受淹的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村(社区)负责该区域的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村(社区)需要做到按户结对,具体到人,确保人民群众在一级转移期间内安全有序进行。
(二)二级转移
二级转移对象原则上是在警戒区内的人员。随着汛情或台风的发展,这一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威胁增大,有必要撤离或转移人员,如处于临时公棚、危房、洪水风险线以内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病险水库下游的人员也需转移至安全地点,对可能出现泥石流、山洪的区域,要密切注意情况变化,做好紧急转移准备,村(社区)负责组织落实,责任到户,需要转移时有序转移该区域的人员。
(三)重点风险点值守及转移
结合“5·25”强降雨防范工作经验,台风过境预警期间,镇、村(社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测台风、雨情、水情、灾情动态,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并临机处置。特别是在军山社区军山桥涉水建设工程、镇区铁路涵洞、市四中路口桥分别由所在属地村(社区)安排人员进行值守,根据预警级别和现场险情,由镇应急指挥部下达人员转移指令,可采取“集中转移”与“分散转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转移由镇、村统一组织,使用应急车辆或就近调用车辆进行转移;分散转移鼓励群众投亲靠友,镇村提供必要协助。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或突发紧急情况时,由镇村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四)转移信号的发送
镇转移避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判断需要作出人员转移时,第一时间通知村(社区),由村(社区)鸣锣示警,并实施转移避险,镇转移避险领导小组安排力量现场进行督导,确保危险区域人员正常安全转移。
四、汛后处置与总结
(一)安全评估与回迁。强降雨及台风过后,镇转移避险领导小组组织对危险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有序组织群众回迁,并妥善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二)总结评估。台风及汛后,镇转移避险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汇总各村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补强短板,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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