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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从我做起
  • 发布时间:2023-11-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十里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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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为保护人们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发出禁烧秸秆,从我做起的倡议,请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

一、焚烧秸秆危害极大。污染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造成咳嗽、胸闷、流泪,甚至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再者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树林、电线杆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焚烧秸秆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对全镇的环境形象也是很大的破坏。

二、违规焚烧秸秆是一种环境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在露天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三、秸秆禁烧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新要求,是保护生态、净化环境的需要,更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我镇成立了专门的秸秆禁烧工作巡查队,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和看管,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对一切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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