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广水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政策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4-2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十里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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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人员对象:

广水市户籍并在广水市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享受人员年龄:

男性年满50但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满40但不超过55周岁,灵活就业后并缴纳了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人

、以下人员不在享受范围之内

1、正在领取失业保险或失业补助金,不予受理;

2、灵活就业时间须与享受补贴时间一致,如不一致,取二者最小时间段;

3、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予受理;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不予受理;

5、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予受理。

6、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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