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遏制“小火亡人”多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办火灾形势稳定,保障十里街道办事处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十里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办辖区内组织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根据广安办[2021]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十里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按照随州市、广水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治理整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分5步进行,即:组建专班、会议动员、全办检查、情况收集、总结评比。通过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抓好抓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认识做好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的监督管理,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检查督导,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按照部门职能和业务分工,组建多个消防安全检查专班(或检查小组),具体落实专项行动的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
四、检查范围
全办辖区所有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医院(门诊、卫生室)、福利院、商居小区、易地扶贫安置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学校幼儿园、仓储物流等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建筑施工、加油站、液化气站、粉尘作业、及网吧、公共娱乐、校外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冷、易忽视的行业领域;突出季节性强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内容
1、办直各相关业务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完成情况,各村(居)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2、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到安全生产“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措施到位)。
3、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实行了隐患“闭环式”管理,是否按要求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改;是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了整改“五落实”。
4、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组织落实了主要设备等安全防范措施。
是否将消防安全融入“一村一警、一社区一警、一企一警”三个一工作;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配备灭火器,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安全用火用电,劝阻留宿住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商业网点等是否安装“无线报警、简易喷淋、应急逃生窗”,确保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专项行动大检查工作,是消除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是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办事处安委会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我办专项行动大检查工作,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统筹部署、严密组织、认真执行。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亡人火灾,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提请市级安委会及市政府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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