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法律依据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申请资料 | 1.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表 2.户口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证 5.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 6.城乡特困人员入户调查表 |
申请程序 | 1.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开具证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口头告知申请人。 3、审批: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办结:名单确认。 5、送达: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办理供养。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太平镇人民政府—XX社区或者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特困人员认定(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太平镇群联村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崔国霞, 联系电话:18186581756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1、符合条件的,发给特困供养证;2、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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