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关于同意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两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30
  • 信息来源:太平镇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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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调整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核,同意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2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社区

名称

居民小组名称

户籍户数

户籍

人口数

包含区域

备注

太平社区

太平社区01小组

482

1736

中正街、中大街、南街、老街、府前街


太平社区

太平社区02小组

440

1521

张家坡、陈家岗、潘家冲、上祝家冲、下祝家冲、碾子岗、高家岗、高家湾、潘家湾


特此公告。

附件:太平社区居民小组辖区范围示意图(附示意图)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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