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到“四个带头” 1、带头执行全域火葬政策。做好直系亲属工作,遗体实行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 2、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严格控制丧事规模,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力求节约简朴; 3、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祭扫先烈; 4、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现代殡葬,采取节地生态葬法,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及时劝阻制止逃避火葬、违规土葬等行为。 二、执行“六个严禁” 1、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违规土葬、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 2、严禁为应当实行火化的遗体或骨灰提供土葬用地; 3、严禁在城镇街道搭建灵堂、违规占道停尸治丧; 4、严禁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敛钱财; 5、严禁为本人及直系亲属建造“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 6、严禁对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情况知情不报、包庇袒护、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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