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转移预案
  • 发布时间:2021-09-1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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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果断组织避险转移的防汛减灾工作部署,把极端天气下“八个应转尽转”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了防止和减轻极端天气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极端天气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太平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极端天气灾害是指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一、基本情况

太平镇国土面积76平方公里,辖16个村(社区),总人口约3.6万人。太平镇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降雨主要集中在5-8月份,年降雨量940-1040mm,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15mm。应山河、广水河、阳家细河穿境而过,现有水库12座,其中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9座。暴雨主要发生在6-7月,极易发生“沱子雨”,极端天气灾害主要由大暴雨引起,威胁下游村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我镇历史上受灾情况看,其主要原因为降水量集中暴雨突发,上游雨水汇集至下游,造成极端天气灾害。主要特点为:一是季节性强,多发生于6-7月,二是预测难度大,突发性强,瞬间成灾,三是恢复难度大,极端天气灾害对水利、交通、通讯、农田等基础设施破坏严重,恢复时间长难度大。

我镇有头顶头堰2处威胁下游湾组2个,有河道易受灾湾组4个,地质灾害点易受灾湾组1个。(见附件3)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政法、应急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指挥长、镇国家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水利站长和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和应急抢险等5个工作组,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责任人的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小组。同时,镇、村分别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均确立1名信号发送员,并造具体花名册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名单见附件1)

(二)明确职责与分工。

1、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市防指、气象、水文、地质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在本镇区域内对所有极端天气易造成灾害的湾组、地段观测监视,及时向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有关情况、数据与信息。(责任人:黄自胜、高剑锋、蔡晓宇)

2、调度指挥组:指挥长负责全镇极端天气灾害全盘工作,副指挥长负责落实指挥长发布的防御抢险命令,指挥群众安全转移、避灾躲灾,并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生产恢复等工作。各成员服从调度,负责落实所驻村及行业部门抢险救灾责任。(责任人: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

3、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镇指挥部和市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安全路线转移,一人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转移时,按先人员后财产,先转移妇女、儿童、老人,再转移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责任人:驻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各村委会干部)

4、后勤保障组:在极端天气灾害时负责提供交通、照明、通信、抢险救灾物资等保障,确保受灾和抢险救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责任人:镇民政干部、各镇直部门、各村委会干部)

5、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国土、医院等相关部门参与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成立一支20人的应急抢险队。抢险队员在紧急抢险时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调遣,投入抢险现场进行抢险工作。(责任人:驻村干部、派出所干警、各村委会干部、基干民兵)

三、监测预警

(一)实时监测:在主汛期时,监测员应将雨情水情及时报到镇防汛指挥部,遭遇极端天气时,重要站点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防汛指挥部,同时向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等,为适时决策提供依据,并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

(二)预警发布程序和处理办法。

1、预警发布:一般情况下,按照市→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如特大暴雨、溪河水位异常等,村可直接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所在村及下游各村直接发布预警信号。

2、预警信息处理:镇防汛指挥部在收到市防指的信息后,根据预警等级,安排调度信息收集监测、加强值班等工作。当接到预警信息为本镇辖区内或上游邻近镇办出现局部强降雨3小时降水量达80mm、6小时降雨量达100mm、24小时降水量达130mm时(即达到II级临界预警指标),应立即启动II级预警,并通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小组成员全部待命,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如果出现局部强降雨1小时降水量达80mm时,3小时降水量达100mm、24小时降水量达170mm时达到I级预警临界指标,则应组织群众立即转移。撤离过程中,对不愿意撤离的群众,在确保群众安全的前提下,由工作小组实施强制撤离。

四、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原则。本着就近、安全原则,做到“八个应转尽转”。

1、受洪水威胁的头顶库、坝、塘,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2、水库水位大幅超汛限,并呈上涨趋势,存在满溢风险,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3、预测预报中小河流将出现超标准洪水,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4、库、塘、坝、堰等各类防洪设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出现重大险情的,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5、气象预警强降雨,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危害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6、受连续强降雨影响,集镇易渍重点区域渍水预测严重,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7、预报有雷暴大风,严重威胁户外作业和居住在工棚等轻质房屋的人员安全的,务必应转尽转。

8、受强降雨影响,风险识别不明,可能受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二)转移安置措施

1、按规划的安全路线转移。按照汛前拟定好的转移路线,组织群众安全转移,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2、村民的安全转移。村民的集中转移: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调度,所在村村委会负责转移安置,镇直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资上的支持。村民的分散转移: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将分散村民转移到安全区域,组织村民到安全区的居民家临时居住或投亲靠友。

五、灾后处置工作

1、紧急调拔和及时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处理,防止灾后疾病、瘟疫流行。

3、对原居住地、工作地,在风险尚未解除时,劝导群众不要返回,待风险彻底解除后方可返回。

4、推进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及修缮,尽快抢修水毁道路和公共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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