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太平镇春季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据省、随州综治办《关于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特成立太平镇春季预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李 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运亮 镇人大主席
余 勇 镇纪委书记
李玲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涛 镇党委委员、太平派出所所长
左治芳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付 伟 镇政法办主任
陈燕萍 镇信访办主任、政法办副主任
余 芳 镇民政办主任
邹 凯 镇纪委副书记
胡高意 镇卫计办主任
樊常涛 太平财政所所长
明宗荣 太平派出所教导员
太平中心中学校校长
刘波 太平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治安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法办,由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太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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