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太平镇春季预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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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太平镇春季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根据省、随州综治办《关于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特成立太平镇春季预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长: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运亮  镇人大主席

    镇纪委书记

李玲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太平派出所所长

左治芳  镇人大副主席

  员:付    政法办主任

陈燕萍  镇信访办主任、政法办副主任

    镇民政办主任

    镇纪委副书记

胡高  镇卫计办主任

樊常涛  太平财政所所长

明宗荣  太平派出所教导员

  太平中心中学校校长

刘波太平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治安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法办,由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太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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