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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02-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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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编制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负责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增加村(居)民收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运行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推进平安法治。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国防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做好人民建议征集。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活动。

5.推动城乡建设。统筹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信息、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绩效目标、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对应指导的机关和部门为市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和政协机关、组织、政研室(改革办)、机要保密、档案等。

2.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人民武装、人才、机构编制、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应指导的机关和部门为市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老干)、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机构编制、人社、人民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全链条升级。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加村(居)民收入。负责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采集,协助做好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交通物流、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财政、科技经信(商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审计、统计、招商、市场监管等。

4.城乡建设办公室。参与组织编制辖区内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负责镇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批准,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做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市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管、水利、林业等。

5.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老龄、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事务、志愿服务等管理和服务,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应指导的机关和部门为市级社会工作、教育、民政、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数据(政务服务)、残联、红十字会等。

6.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访、人民调解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负责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抓好国防教育,落实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对应指导的机关和部门为市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发改、应急管理等。

三、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就业创业、社保、劳动关系、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事宜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市级数据(政务服务)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2.综合执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市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3.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社区)“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市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产业发展服务等部门。

四、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李静

联系电话:0722-6661001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广水市太平镇府前街1号

邮编:4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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