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结合太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健全责任体系。建立镇村两级河湖长工作架构,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班子成员分管重点流域,村级按辖区设置管理员。明确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协同职责,落实水域岸线登记、排污口整治等12项具体工作清单。
(二)强化重点任务。开展河道生态空间划界确权,年内完成应山河、广水河管理范围矢量数据采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底前建成3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点。实施河道修复工程,2025年前完成7公里生态护岸建设。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巡查-反馈-整改"闭环流程,镇级每月组织联合巡查,村级每周开展日常巡查。开发智慧监管平台,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河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建立河道问题整改台账。
二、工作安排
(一)2023年重点任务:完成河道基础信息普查,建立"一河一档"数据库;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建成镇级河长制指挥中心。
(二)2024年重点任务:推进水域岸线修复工程;建立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完成村级管理员全员轮训。
(三)2025年重点任务:构建常态化管护机制;实现流域综合治理达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三、实施保障
镇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50万元,保障河道管护、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实施。建立季度督查机制,将河道治理纳入村级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挂钩。通过村务公开栏、移动终端等渠道定期公示工作进展,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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