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妥善解决2024年以前村级账户“现金”收支管理不完善,入账不及时的问题,经本村核算截止2024年5月31日,我村“库存现金”余额为531134.78元。经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将泉口村“库有现金”未入账作现金支出入账处理。现将决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公示7天。
如有异议,请与泉口村委会联系,联系电话07226841111.
吴店镇泉口村委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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